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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淳化中心幼儿园教科研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0 15:20:20 作者:陈惠 浏览量:1609次

江宁区淳化中心幼儿园教科研奖励制度

教科研是幼儿园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教师及时总结教育经验并科学指导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也是评价教师专业能力的一个重要依据。为了引导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科研情况,提高教师的科研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集体课题开题津贴发放:

级别

人员

区级(元)

市级(元)

省级(元)

教师

50

80

100

核心组成员

80

100

120

子课题负责人

100

150

200

课题负责人

180

220

260

结题津贴发放:

级别

人员

区级(元)

市级(元)

省级(元)

教师

50

80

100

核心组成员

80

100

120

子课题负责人

100

150

200

课题负责人

180

220

260

二、个人课题立项、结题奖励:园级个人课题结题补助50元;区级个人课题立项结题各按区级三等奖标准奖励,课题成果按实际奖项奖励;市级个人课题立项结题各按区级三等奖标准奖励,课题成果按实际奖项奖励;

三、教学成果奖励(论文、案例、活动竞赛评比等)

园级(包括镇级):三等奖100元、二等奖140元、一等奖180元。片级:三等奖140元、二等奖180元、一等奖220元。区级:三等奖180元、二等奖220元、一等奖260元。市级:三等奖220元、二等奖260、一等奖300元。省级:三等奖260 、二等奖300元、一等奖340元。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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