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全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保健法治>法治安全> 文章

学法用法,守护芳华 —淳化中心幼儿园《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实践》专题讲座报道

发布时间:2024/3/15 15:29:07 作者:淳化中心园管理员 浏览量:108次


  人间最美三月天,风和日丽暖人间。2024年3月15日中午,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淳化中心园女教职工们相聚一堂,认真聆听法律顾问白宇律师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实践》的专题讲座。

$_AV)URBDKXFM7Z{G%`%X@B_tmb

在专题讲座中,白宇律师首先向我们细致讲解介绍了《劳动法》第62条有关产假、护理假的法律法规条文,让大家了解到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O~4~K71K_1T6~0L14OX~WFM_tmb

此外白宇律师对女教职工关心的生育补贴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做了详尽的解析。之后白宇律师也列举了女职工们关心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女职工产前检查相关问题、女教师产假遇到寒暑假是否能延长、女职工的痛经假天数、女职工更年期是否能够进行工作调整等都逐一依法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最后白宇律师解读了《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每年至少安排1次妇女常见病普查。倡导女职工们要关爱身体健康,定期参加体检。

图片1.png



此次关爱女职工,工会在行动《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实践》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淳幼女教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增强了我园女教职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学法用法,守护芳华。

                    撰写:李小华

校对:张佳玮

审核: 张海飞

版权所有©江宁区淳化中心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460号 电话:(025)52290161 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32011502010427号